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进入五月份以来,我市和全国一样,出现了猪肉及相关副食品价格上涨势头,为做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避免给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生活造成影响,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和市场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发改、商务和统计部门要及时掌握生猪货源信息,适当充实市级储备,增强市场异动干预能力。农业部门要对本地生猪生产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挖掘本地货源潜力,提高市场供应能力,做到不断档、不脱销。适度增加牛羊肉、水产品、鸡鸭等猪肉消费替代品储备量与投放量,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以缓解猪肉供求矛盾。国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要发挥平抑价格的作用,严格控制猪肉价格,不带头涨价,不囤积居奇,确保市场稳定。
二、加强价格监测、监管和调控
物价部门要实地监测各大经销企业及超市和集贸市场价格,密切关注猪肉价格走势,及时进行价格动态分析,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严格市场监管,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商务部门要根据我市猪肉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水平,择机投放市级储备,必要时,申请动用省级储备,适时平抑肉价;申请省级价调基金支持,加强调控手段。
三、妥善安排城镇低保居民生活
物价、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有关应急办法,在猪肉价格高位运行期间,对全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群体进行补贴,使他们的生活不因猪肉价格上涨受到影响,待猪肉供应价格处于合理价位后再恢复正常低保标准。
四、切实抓好生猪养殖生产
农业、物价、财政、商务等部门在现有生猪养殖基础上,尽快研究提出扶持生猪养殖生产的政策意见,一方面稳定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提高良种化水平,推进产业化经营;另一方面鼓励养殖户积极饲养生猪,扩大养殖规模,加强信息发布和预警分析,指导养殖户合理安排生产,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建立长期稳定的肉源供应机制。发改部门要严格控制玉米深加工盲目发展,停止新建扩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
五、加强生猪疫病防控和肉品检疫工作
农业、质监、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生猪疫情监控工作,严格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检验检疫,对疫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推广新型疫苗,预防生猪疾病发生。同时,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肉品检验行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协调配合,将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使人民群众满意。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商务规〔2025〕4号)
为建立健全我市副食品供应保障制度,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保障我市副食品供应稳定,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5-04-25103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培育壮大农副食品加工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5〕9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农牧业优势,针对原粮活畜外流、精深加工不足等突出问题,在“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上下功夫,加快培育壮大我区农副食品加工业,推动农牧业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2025-02-21782

- 江苏省小食杂店管理办法 (苏市监规〔2024〕4号)
0评论2024-06-25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商务市场〔2017〕33号)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增强应对副食品市场异常波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控能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的长期稳定供应,丰富“菜篮子”产品品种数量,提高“菜篮子”产品品质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闽政〔2007〕2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84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6〕56号),制定本办法。
2024-02-20551
《武汉市市级清真牛肉和食糖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清真牛肉和食糖储备是我市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全市重要副食品市场平稳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储备管理机制,市商务局会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宗委等相关部门,起草了《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
2024-01-25658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2年) (厦商务规〔2022〕3号)
厦门市贸发局、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工商局、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厦门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意见、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主要副食品(肉、菜)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04-14867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要副食品市场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府办〔2021〕98号)
0评论2022-01-07
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佛山市商务发展“十四五”规划》
完善主要副食品的追溯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有序发展。鼓励开展绿色采购,积极开拓新的消费领域。
2021-10-29590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商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沪商电商〔2021〕172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办、委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业数
2021-07-161024
注意:2021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涉及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
2017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2018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等
2021-06-1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