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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粮仓网函〔2021〕27号)

2021-04-22 10:293370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省粮食集团,局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通知》精神,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试行)实施办法》,2021年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推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工作推进线上线下办理
 
    1. 线上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登陆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方网站(http://lswz.ah.gov.cn),选择“安徽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进入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需提前注册法人账户),选择“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事项后进入在线办理,填报上传相关资料和承诺书。
 
    2. 线下办理。地点在省粮食和储备局(合肥市芜湖路319号),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和承诺书,现场进行办理。
 
    二、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电子证书下载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下载步骤:
 
    1.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2. 依次点击右上角“注册”、“法人注册”,填写法人信息和账号信息,完成注册过程。(已注册法人账户直接跳过该步骤直接登录)。
 
    3. 依次点击右上角“登录”、“法人用户”,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后依次点击右上角“我的”,左下角“我的文件”、“电子证照”即可查看和下载企业的电子证照。
 
    联系人:方  政   0551-62870531(省粮食和储备局)
 
    杨晓勇   13921095365 (技术指导)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4月20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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