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中“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的工作任务,压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数量,精简变更程序,降低认证时间和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认证单元,合并认证证书
各机构应对所涉及产品领域的单元划分进行全面梳理,修改完善认证实施细则,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认证单元。
本着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自愿的原则,对CCC证书进行合并。原则上,一个认证机构对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对具有多种CCC认证目录内产品功能和用途的同一产品仅发一张认证证书,相同制造商、不同生产厂生产的相同产品的认证证书可以合并为一张。
二、精简变更程序,优化服务质量
各机构应对现有变更程序进行精简优化,对不影响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
对影响产品安全的变更作出更加合理优化的程序安排,简化变更要求(例如:利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企业自我声明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变更服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各机构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践经验和风险管控能力,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并于6月15日之前向我委报送相关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我委将根据实际情况,深入CCC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和企业进行调研督导,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认证监管司 杨书伟 010-82260745
关钧文 010-82262674
认监委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企业的通知
为更好发挥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以下简称CCC免办便捷通道)的作用,降低进口通关成本,根据《山东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开展组织申报CCC免办便捷通道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03-05787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025-03-04907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实施指南的公告 (2025年第6号)
2024年10月9日,内地与香港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涉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对香港开放事宜,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修订协议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的落实,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实施指南,现予发布。
2025-02-28733
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实施指南的公告 (2025年第7号)
2024年10月10日,内地与澳门签署《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涉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对澳门开放事宜,将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为推进修订协议中检测认证相关修订条款的落实,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实施指南,现予发布。
2025-02-28583
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 (2024年第29号)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新版国家标准GB/T 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配套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4年7月24日发布,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对GB 4706.1—2005及配套的相关产品特殊要求系列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对便携式电磁灶、蒸发式冷风扇等产品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整合和明确。为确保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2025-02-07482
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 (2024年第23号)
为进一步便利生产企业获得认证,优化检测认证资源配置,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工作的公告。
2024-11-20419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鲁市监认函〔2022〕123号)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5-13780

-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市监办认监〔2022〕3 号)
0评论2022-04-27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15部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
2021-06-2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