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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如何精准定位食品分类

2021-08-06 08:129730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我国各食品分类系统的适用范围,但是各食品分类系统存在不统一性,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各自按照自身工作需要进行分类,从而可能造成分类不统一而产生歧义与误解的困扰。本次分享主要介绍一下如何判定食品的分类。

1.食品分类判定方法

1.1通过产品标准中定义判定

可以借鉴一些产品标准,通过搜索关键词来查寻,比如分类、术语、通则等。如《食品工业基本术语》(GB/T 15091-1994)、《水产品加工术语》(GB/T 36193-2018)、《调味品分类》(GB/T 20903-2007)、《糕点分类》(GB/T 30645-2014)、《大豆食品分类》(SB/T 10687-2012)等,在标准中有食品的分类、定义及适用范围。

1.2通过产品原料、工艺判定

食品分类除了以相应标准中的产品名称来定义判断外,还可以结合主要原料及工艺等属性判断。比如说GB 2760中的食品分类大部分是按照食品主原料为基础并结合加工工艺进行分类,因此,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中的一些产品类别需要根据食品的主要原料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查找。举例如下:

产品执行标准为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产品类别为菜肴制品(熟制品),以下两个产品的生产许可分类都可以为1102速冻调制食品,但是在套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的时候,则应根据产品的原料、工艺来进行判定:

A(水煮肉片):配料表:猪肉(≥40%)、水、豆芽、XX、XX、香辣酱、XX、XX…

B(雪菜肉丝):配料表:腌渍雪菜(≥80%)、食用盐、水、XX、XX、猪肉、XX、XX…

这两个产品虽然产品类别相同又都是熟制品,但是原料不同,在使用GB 2760食品分类系统时要考虑产品的原料、工艺等因素来进行判定,A产品主料为猪肉,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8.03熟肉制品的定义以鲜(冻)畜禽肉(包括内脏)为主要原料,加入盐、酱油等调味品,经熟制工艺制成的肉制品,细分小类应属于08.03.09其他肉制品;B产品主料为雪菜,符合GB 2760分类系统中04.02.02加工蔬菜的定义包括除去皮、预切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加工方式的蔬菜,细分小类应属于04.02.02.08其他加工蔬菜。准确判定产品的分类,才能合规的使用添加剂。

1.3结合食用方法判定

有的时候根据产品的原料及工艺不能准确的判定出产品的类别,这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的食用方式,比如说“薄荷叶”,以浸泡或煮的方式来食用时属于代用茶;直接食用时一般属于香辛料。在申请生产许可时,薄荷叶做代用茶时申请1404代用茶的生产许可类别,用做香辛料时申请0305调味料的生产许可类别。

2.食品分类混淆举例

这些年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的事件屡禁不止,原因是什么?下图为近三年在馒头中添加甜蜜素的抽检情况,馒头中添加甜蜜素的情况逐年有所降低,但未杜绝:
微信图片_20210806081309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馒头应当归为糕点中的热加工糕点。按照生产许可的分类方法,很容易认为馒头在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中也属于糕点,可以使用甜蜜素,限量为1.6 g/kg。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依据GB 2760对食品分类的说明,糕点(07.02)是指以粮、油、糖和(或)甜味剂、蛋等为主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发酵面制品(06.03.02.03)是指经发酵工艺制成的面制品,如包子、馒头、花卷等,所以馒头,并不属于糕点类食品,应该属于发酵面制品,由此可见,馒头更符合发酵面制品的定义,且在GB 2760 食品分类说明中明确举例说明馒头属于发酵面制品。因此馒头应该按“发酵面制品(06.03.02.03)”类别判断,不允许添加甜蜜素。

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时候,一定要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去严格执行,大家可以查询食品伙伴网的GB2760查询数据库或APP。

3.小结

对于某个食品,即使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有相关的分类,但是因为其在不同标准中分类可能存在差异,所以需要按相应标准及需要匹配相应的食品类别。即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格按GB 2760的标准类别进行判断,污染物及生物毒素严格按GB 2762和GB 2761标准相应的食品类别判断。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单元类别,严格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 2020年第8号》规定匹配相应的申请单元。

各食品分类系统在使用时还是极易混淆的,我们在确定食品分类时应综合考虑产品的主要原料、工艺、执行标准、食用方法等,并根据使用目的,来确定食品分类系统。所以鉴于食品分类的复杂性,以及新产品创新的多元性,在很多时候,如果不能确定食品的分类,建议咨询或听取国家部委、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第三方专家的意见。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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