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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明规则,诚信促销!规范“6·18”网络促销,上海这样做

2022-06-15 06:498840
 “6·18”年中大促已拉开序幕

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

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

商家如何安心经营?

消费者如何放心买买买?

来看看上海市场监管有哪些举措~

01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

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义务,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免于登记注册的自我声明、行政许可、审查批准、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02督促平台落实商品和服务信息审核义务

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商品和服务信息发布审核,加大对借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活动和以疫情防控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的监管和处置力度,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03规范平台集中促销活动

引导平台合理设置促销规则,简化促销流程,公示促销活动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严禁利用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行为。禁止平台通过排除、限制竞争及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

04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6·18”促销网络专项监测,对发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侵权商品、虚假宣传、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05及时处理网络消费纠纷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06指导平台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指导平台做好疫情期间重要生活物资、粮油肉蛋奶果蔬等基本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的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强各环节全链条的防疫管理,严把网售产品质量关、安全关。

07推动平台企业降费纾困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平台企业采取措施加强对平台内中小商户的扶持帮助,通过提供优惠补贴、提供流量、降低佣金等方式对受疫情冲击经营陷入困境的中小商户开展纾困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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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卫规〔2025〕1号)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施行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就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2025-01-17603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发布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通告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4〕19号)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征集了2024年天津市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围绕有关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及我市相关行业领域发展重点,结合征集申报结果,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等,确定了2024年度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现予以通告。

2024-08-221017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公告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自我声明公开,对违反法律规定不及时公开或不按要求公开的,将列入社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2024-07-10697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程序》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明确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性质,优化提升备案工作流程和信息化水平,实行食品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4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对《甘肃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程序》(甘卫食品发〔2018〕38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程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06-20346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标联办〔2022〕1号)
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2-05-0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