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广西出台新规:地方特色食药品种要“上户口”了!

2023-11-07 03:255390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简称“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的定义,即在广西地方特色传统食品中所使用的地方特色中药材,且未列入《中国药典》的品种。

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的纳入条件包括:1. 广西区域内具有30年以上传统食用习惯的食品;2. 属于广西地方特色中药材;3. 未列入《中国药典》;4. 经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5. 符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中药材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企业或个人若希望将某种中药材纳入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需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 品种的基本信息(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等);2. 传统作为食品的证明材料;3. 作为广西地方特色中药材的佐证资料;4. 加工和食用方法等资料;5. 安全性评估资料;6. 执行的质量规格和食品安全指标;7. 已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品种,可免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但需提供作为普通食品的有关证明。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品种纳入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并予以公布。公布的目录品种应包括:中文名、拉丁学名、所属科名、可食用部位、食品安全指标等。必要时,还需标注使用的限制条件。

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广西特色食药品种目录品种时,应遵循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标签标识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一管理办法有助于规范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中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翻译

搜索

复制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8-8至2025-8-15)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包括:标准方面,33 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征求意见、废止等动态,团体标准在多地有立项、发布、征求意见等情况,覆盖酿酒、食品包装、地方特色食品等领域。法规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就网络食品交易相关责任规定征求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管理指引,多地出台或征求粮食流通、农产品加工、生猪屠宰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及细则。

2025-08-15696

广西修订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 明确四大修订要点
近日,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印发《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修订)》,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方案同时废止。此次修订结合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及国家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认证管理。

2025-07-07414

广西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修订)》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要求,结合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现对《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修订如下。

2025-07-04680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2025〕3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培育特色产业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5-06-0479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2024年第12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公开征集、综合遴选,确定将茉莉花等10个品种纳入《广西地方特色食品中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第一批)》,作为地方特色食药物质管理,可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加工。

2024-12-19745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化发展的提案 (内工信提案字〔2024〕44号)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96号提案关于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化发展的答复。

2024-09-2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