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肉类产品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4-05-28 05:14392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肉类产品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的通告为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有效打击和制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肉类产品在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等环节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范围

(一)非法养殖、使用违禁药物、滥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使用含“瘦肉精”成分的饲料或添加剂饲喂等违法行为。

(二)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水注药、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生产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食品生产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包括亚硝酸盐、亚硝酸钾、亚硝酸钠在内的餐饮业禁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二、公开征集时间

自2024年5月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公安厅:110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0451-82651673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经查证属实的严重危害公众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由受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特此通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市场监管总局出手!严打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衍生物
2025年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比沙可啶及其系列衍生物违法行为的通知》(市监稽发〔2025〕12 号),针对近年来宣称 “减肥” 功能食品非法添加案件激增的情况,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明确检验方法和有毒有害认定标准,为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提供强力支撑。

2025-06-10318

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质发〔2025〕1号)
农资质量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做好202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革创新,加强农资全链条监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2025-05-27106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5〕45号)
为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2025-05-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