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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的公告 (2024年第26号)

2024-07-04 10:397480

自2024年7月1日起,省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申请、审批,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系统”调整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办理。届时由省局承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等4个省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办理,实现省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一网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录、申请方式

(一)申请单位(人)可以登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即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https://psp.e-cqs.cn/egov/shIndex.html),注册后查找特种设备相关许可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请。

(二)申请单位(人)也可以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查找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跳转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

平台系统中可进行申请填报、办理进度查询等操作,具体方法登录后详细阅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操作指南》。(使用非IE浏览器)

2024年6月30日(含当日)前已经受理的充装单位许可事项,仍通过省局原电子政务系统(http://110.249.219.136/)办结(使用IE浏览器)。

二、咨询、取证方式

许可业务:0311-66635262

取证窗口:0311-66635356/66635357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e-CQS技术支持:400-813-5888(拨1咨询)

申请单位(人)和社会公众可以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查询相关许可信息。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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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五大工程”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拧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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