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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5-03-18 11:2710020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

现将《南宁市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检查任务按时完成。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南宁市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要求,现制订2025年南宁市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排查风险,消解问题和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二、检查方式和范围

(一)日常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根据食品类别、企业规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等级、信用档案记录等因素,确定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时间和频次,编制、公开并实施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二)体系检查。以风险防控为目标,市局组织对本年度3次及以上抽检监测不合格企业和问题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部分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乳制品、饮料等)开展体系检查。

(三)飞行检查。以问题线索为导向,市局、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连续3年及以上检出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和多次被投诉企业,以及方便食品、鲜湿米粉、糕点、粮食(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新获证企业、延续或变更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日常监督检查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检查要点应当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

(二)体系检查

从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原辅料管理、物料储存、过程管理、人员管理、检验管理、不合格品管理、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追溯、召回与处置结果、分析整改等方面开展检查,全面查找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飞行检查

以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问题原因为切入点,从企业生产环境保持、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查原因、消隐患,促使企业整改、提高。

四、检查频次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2024年度检查情况,确定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时间,制订2025年度检查计划。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其检查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本年度新办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在企业获证后3个月内,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对其实施首次日常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落实检查责任。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人员,科学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确保检查覆盖到位、风险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做好检查保障。检查人员应使用国家监督检查系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规定,认真组织检查。市本级组织的体系检查、飞行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应指派1名熟悉业务人员参与,全程配合完成检查任务。

(三)做好后处理工作。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应及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督促企业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改情况复查,按要求向市局食品生产科报告企业整改情况和复查情况。

(四)严肃检查纪律。参与检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检查工作要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并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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