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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关于开展“吉林长白山黑木耳”等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工作的通知 (吉园特协〔2025〕2号)

2025-03-27 11:248710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省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吉林特色产业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信誉度,通过规范使用和保护“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吉林长白山灵芝”“吉林长白山香菇”农产品地理标志,维护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等文件要求,结合《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则》,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吉林长白山灵芝”“吉林长白山香菇”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使用工作。

请有意向申报的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和已到期需续签的生产主体填报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要求成册),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于 2025 年 4月 12 日前上报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电子版扫描发送邮箱),逾期不予办理。协会将按照材料初审、终审、网络公示等程序,最终发布获批使用“吉林长白山黑木耳”等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生产经营主体公告。积极参加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园艺特产协会举办或组织的各类农产品推介展会、产品评选及基地认定活动的经营主体优先考虑。按照协会《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规则》,授权主体有责任维护品牌名誉,自愿接收协会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前期申报过的依然要重新申报。

附件:

1.标志使用申请书;

2.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

3.佐证材料(包括基地经纬位置、土地租赁有效合同、现有加工产品包装及容量的照片、质量认证等)

联系人:周思意

联系方式:15943014855

联系邮箱:1065788703@qq.com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 6152 号

吉林省园艺特产协会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1.标志使用申请书.docx

   2.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黑木耳,灵芝,香菇).docx

   3.其他佐证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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