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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莫让食品添加剂再成背锅侠

2025-04-02 11:419970

今年3·15晚会报道有食品公司的冷冻虾仁使用保水剂增重20%,磷酸盐类保水剂超标高达145%。又一次将食品添加剂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到底是否安全?又或是被歪曲或误解成了背锅侠呢?我们一起来剖析这次的食品安全事件。

3·15晚会报道的冷冻虾仁生产企业为了经济利益,超量使用保水剂磷酸盐增重近20%的同时再辅以20%的冰衣,并以带冰衣的毛重进行贸易结算。这种做法不仅混淆了虾仁市场的价格体系,还导致消费者因误解作出错误选择,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

以20%增重虾仁为例,假设100kg虾仁(未增重前的蛋白质含量是20%),使用保水剂浸泡增重20%后,总重上升到120kg,此时虾仁的蛋白质含量就下降到16.7%,蛋白质等营养成分的下降比例高达17%。而且超量磷酸盐,也严重影响食用人群的钙磷比平衡。明显降低了虾仁的营养价值。在这些重量增加的过程中,如果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无法有效地将“20%的水”锁定于虾仁组织中。这固然有保水剂的功劳,但是“保水剂”的使用,应该符合GB 2760标准要求,即在符合工艺必要性及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的前提下,方可按相应的食品类别及最大使用量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上述以“增重”为目的使用保水剂,明显降低了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所以其使用目的本来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只是披着“保水剂”的外衣,实施“增加经济利益目的的食品欺诈(EMA)”行为。即使保水剂的使用量符合要求,其“增重”目的也不符合GB 2760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原则: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至少是“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另外,对于“20%”冰衣的使用,从冷冻水产行业来说,镀保护冰衣是保存冷冻水产品的有效手段。同时参考强制性计量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23),附录F.3.1条款2:“镀冰衣商品是指单冻虾、单冻鱼等这类商品,镀冰衣为商品的包装材料,商品的实际含量应不包括冰衣在内。”即冰衣重量不算作“净含量”,冰衣只具有“保护”商品的包装属性,不属于“食品”的组成部分。所以不管水产品的冰衣比例是多少,都应该按不含冰衣的“净含量”进行食品的贸易结算,而不能以带冰衣的“毛重”进行贸易结算。对于镀冰衣的冷冻水产品,如果按照“毛重”进行价格结算,就可能属于变相的“缺斤少两”商业欺诈行为。

食品伙伴网提醒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缺乏科学认知的食品企业,甚至一些主观上存在恶意违规侥幸的企业,亟需摒弃错误认知,科学规范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更好地善待信任企业的消费者。也呼吁广大媒体面向消费者宣传普及正确的食品添加剂知识,消费者也要理性认知科学消费。莫让食品添加剂再无辜躺枪,成为不法企业的“背锅侠”。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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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场监管局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徐市监函〔2024〕1号)
2024年,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2024-03-06869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鄂市监办餐饮函〔2022〕30号)
近期,个别地方幼儿园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大众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为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严防严管严控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儿童饮食安全,经省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两周的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22-04-29895

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2022-03-02749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食经〔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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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21〕36号)
《太原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依法修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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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下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三部门召开会议,联合约谈安徽省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办,提醒加强校园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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