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2025-04-02 10:248630

各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消委会秘书处:

为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检查对象

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主体。

二、检查频次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渝市监发〔2019〕36号)要求,从生产食品类别、企业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上年度对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情况,将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A级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B级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C级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D级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食品监管一科负责对全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主体进行风险等级评定,智慧监管系统在风险评级的基础上已生成了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三、检查单位

根据区局《关于转发〈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璧山市监〔2019〕17号)规定,各镇街监管所负责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食品监管一科对全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主体进行抽查和督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检查单位按照我局2019年印发的《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操作手册》,对照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根据检查计划确定的检查时间和检查频次,积极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检查任务。

(二)检查时,各检查单位需实地现场定位并使用智慧食品安全监管APP录入检查信息,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书面限期整改,将企业整改报告上传到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全年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可作该企业和小作坊的检查频次。

(三)实施监督检查中,各季度赋予的检查任务数务必在当季完成,超期后将无法补检录入系统。针对停产企业,各检查单位应实地定位核查并拍照上传企业停产情况。

附件:   2025年度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4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5-9至2025-5-16)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涉及标准和法规两个方面。标准方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 28 项国标及修改单,《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食品中N-乙酰神经氨酸的测定》等标准正征集意见。法规方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食品原料等征求意见,多部门也出台了食品相关法规政策及通知。

2025-05-16561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4-3至2025-4-1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涉及标准和法规两个方面。标准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对液态食品运输、白酒质量等食品及相关产品标准,进行制订、修订、废止、征求意见及批准发布等工作,社会团体开展涵盖儿童益生菌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及发布;法规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2025年修正版法规,广东、山东等多地发布涵盖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政策。

2025-04-11672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要求,制定2025年广州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5-03-28873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表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的要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将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单位(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开展例行监督检查。

2025-03-25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