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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关于强化食源性传染病事件共防共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 (渝卫答复函〔2025〕15号)

2025-04-28 11:029760

肖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源性传染病事件共防共管,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第068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食源性传染病事件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经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全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数据全量下沉事项。2023年以来,我市依托数字重庆建设,市委社会工作部在全国率先构建“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简称“141”)基层智治体系,目前,该体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多部门协同推进。通过探索建立数据共享、风险会商、联勤联动等一体化推进机制,推动三级贯通、区域联动,已归集“一标三实”、市场主体等82类、2.97亿条数据,贯通市级部门、区县应用76个,累计流转事件111.7万件。同时开发上线“一表通”智能报表组件为基层减负赋能,通过数字化方式,将基层量大高频事杂的各类历史报表整合精简后形成业务表,各级各部门依托业务表进行数据维护、智能上报、随时取用,目前已在1031个镇街全面推广,镇街月均填报报表数量从108张减至40张、压减62.88%;镇街处理报表平均时间由2小时减至10分钟、压减91.67%;报表工作人员由平均42人减至10人、压减76%;部门获取业务数据的时间由平均3天减至20分钟。

(二)关于“以数字化方式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事项。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迭代升级“餐饮安全在线”应用平台,学校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 上传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将检查情况上传“重庆阳光食品”APP,系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进行预警。

(三)关于“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事项。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手册》,每年通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会议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学校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患有发热、腹泻等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每年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各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关于“部门协同强化预防和控制食源性传染病事件”事项。市教委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促进大会、学校安全工作会等会议,安排部署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健康宣教,通过“重庆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相关科普文章14期,协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843场。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家长会、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诺如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会同市卫生健康委搭建“疫智防控”数字化应用平台,构建传染病防控数字化三级治理体系,对存在诺如病毒感染等高风险传染病疫情的学校及时预警提示。

(五)关于“加强对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卫生处置力度”事项。市教委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校园各类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疫智防控”数字化应用平台,学校一旦发生诺如病毒感染等食源性传染病事件,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协同处置,将传染病疫情遏制于苗头之中。2024 年,全市学校相关传染病事件同比下降75.04%。

(六)关于“强化事件监管”事项。目前,卫生健康部门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咨询组,组建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专班,建立定期工作例会、调度会、部门联席会、现场调研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督员机制,每年度均印发《重庆市食源性疾病监测计划》,对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开展监测,并建立了疑似食源性聚集性事件管理流程。强化医防协同食源性疾病管理,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已覆盖所有全市二级及以上监测医疗机构,以降低食源性疾病漏报率,提升食源性疾病上报效率和质量,对疑似食源性聚集性事件开展实时预警,防范化解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病风险,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事件响应。

(七)关于“强化卫生处理”事项。目前市卫生健康委每年举办4-5期业务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法》宣贯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提升培训。加强事件处置演练和考核,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医务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培训,组织模拟演练,纳入疾控机构等级评审指标体系。

(八)关于“健康证查验”事项。目前,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中,市场监管部门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作为现场核查重点项进行检查。在开展包保督导中,积极引导包保干部,将从业人员健康证获取情况纳入检查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有关要求,逐步将诺如病毒等感染性较强的病毒纳入体检范围。日常监管中,将生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列入检查要点表,作为重点项目进行详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九)关于“完善基层智治体系”事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数字重庆建设要求,打造了“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应用,正在推进实战应用。将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在“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应用主体责任落实板块中设置为核心基础功能使用;在“渝食安”全链条智管综合场景子应用“餐饮安全在线”中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信息作为入驻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公示档案内容之一,在首页面进行展示;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及养老机构作为重点领域进行监管,建设“校园食安”“养老食安”重点专区,开展“阳光工厂”“数字商超”“阳光厨房”建设,构建资质管理、人员管理、食材管理、加工管理等闭环场景,在风险管理中设置提前30个自然日“到期预警”及“过期预警”两个板块,实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实时监测。

(十)关于“强化卫生意识”事项。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开展41项重点宣传活动,投放视频15000余条次,累计受众3500余万人次,真正让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中来,向公众传递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饮食理念。市市场监管局利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阳光食品APP培训考核操作手册——食品生产企业端》和《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考题目》,督促指导企业录入“日周月”管理制度运行情况,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等。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十一)关于“完善基层智治”事项。当前,市卫生健康委谋划的“社会·渝悦·疫智防控”应用包含多渠道监测、多点触发预警、多部门协同处置、多维度总结评估等板块内容,将依托智能化预警等功能模块,推动教育、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气象、生态环保等部门对传染病预警多跨高效协同响应,推动公安、政法、通管、交通、教育等部门对传染病疫情协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切实提升传染病事件共防共管效能。此外,市市场监管局已谋划“政务·‘渝食安’全链条智管”应用,其中“重点食品溯源”子应用旨在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问题食品“来源难查、去向难追、风险难控”等问题,实现重点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库存可查”,将为预防食源性传染病事件提供有效助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方面积极加以落实:

(一)完善法规标准体系。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工作,明确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处置的法律责任;制定《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跨部门协作流程。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全链条卫生标准,重点规范高风险食品(如冷链食品、生鲜制品);推动食品微生物污染限量标准与国际接轨,强化致病菌(如沙门氏菌、李斯特菌)管控。

(二)强化全链条风险管控。市农业农村委将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控兽药、农药残留超标;推广标准化种植养殖模式,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部门将开展重点领域整治。对学校食堂、餐饮连锁企业、集体供餐单位开展常态化风险排查;强化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流动摊贩的卫生监管。进一步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利用AI识别技术实时监控后厨操作;建立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实现“一码溯源”。

(三)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将着力构建监测网络。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覆盖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食品企业;建立致病菌分子分型数据库(如PFGE、全基因组测序),实现精准溯源。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食品安全舆情与检测数据,发布季节性风险提示(如夏季细菌性食物中毒高发预警)。建立食品污染物快速筛查技术平台,缩短致病菌检测时间至4小时内。

(四)推动社会共治格局。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制食品企业实施HACCP、ISO 22000等管理体系,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建立企业自查与第三方审核结合机制,公开不合格企业“黑名单”。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科普教育力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校园食育课堂”等活动,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同时,开通“食品安全随手拍”举报平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对标提升。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餐饮、校园供餐等高风险领域。

(五)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实时共享,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模拟重大食源性疾病暴发场景。制定标准化流行病学调查模板,确保24小时内完成初步溯源。对高风险食品实施“熔断机制”,问题批次产品立即下架召回。

(六)科技创新赋能。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委将鼓励开发便携式致病菌快速检测设备(如CRISPR生物传感器),研究噬菌体、抗菌肽等新型生物防腐技术。在进口食品、生鲜电商领域推广区块链溯源,实现供应链透明化。设立食品安全专项基金,支持基层检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培养“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扩充基层监管力量。将食源性疾病发病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我们将采取更加务实的举措,系统性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风险,构建“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社会共治”的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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