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闽农综〔2025〕55号)

2025-05-30 17:283640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闽政办〔2017〕90号)和《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闽农绿〔2017〕20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工作,并对2019、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进行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我省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食用菌、粮油、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评选认定“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2019、2022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主体可自愿申请参加复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及品牌应符合《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选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新申报和复评品牌主体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1套(格式见附件1-4),其中说明性文字要求准确、精炼,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封面、承诺书及佐证材料均要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二)评定程序

根据全省各优势特色产业特点,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了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5)。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林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推荐名额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并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2025年7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意见和推荐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及电子文档对口报送至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家初评,并于8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送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评定委员会根据初评情况,评选确定品牌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额见附件6)。

四、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联系人:肖伟;联系电话:0591-87878202;邮箱:fjnypp@126.com。

省林业局:

改革发展处;联系人:伍清亮;联系电话: 0591-88608099;邮箱:lytcyc@126.com。

省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与质量监督处;联系人:黄春芳;联系电话:18759902467;邮箱:fjfqs@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书

2.2025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申报书

3.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复评申报书

4.福建名牌农产品复评申报书

5.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额分配表

6.2025年度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名额分配表

7.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和农产品包装工作的通知 (泉农综〔2025〕11号)
近年来,我市持续强化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全市累计有“三品一标”农产品880个,省级著名农业品牌37个,市级知名农业品牌102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3个,特质农品9个。全市农业品牌知名度和农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农产品包装设计水平较低、包装设计不符合市场需要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品牌及农产品包装水平,现通知如下:

2025-03-04586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月10日经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04-27615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宁夏著名商标认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和《印发地理标志运营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荐2020年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的决定 (宁知发〔2021〕4号)
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从《宁夏回

2021-04-07450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232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4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

2020-03-19591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NO:SC091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2020-01-02506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11号)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基金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

2020-01-0255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辽宁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89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第247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辽宁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89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11年1月7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

2019-07-30884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决定对以下地方性法规进行废止和修改:一、废止部分废止《吉林

2019-07-22541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作出修改:一、将第一条、第二条、

2019-07-2262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政发〔2019〕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司法部等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涉及著名商标制度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

2019-07-12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