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自2025年7月4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对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工作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在许可分类方面,将食品经营主体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三大类,并对从事食品批发销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特定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提出了标注要求。食品经营项目细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食品经营管理三类,其中餐饮服务类又细分为热食类、冷食类、生食类等多个具体项目,并要求对散装熟食销售等高风险项目进行特别标注。
针对不同经营业态,细则提出了差异化的审查要求。对餐饮服务经营者,从场所设置、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了详细标准,特别是对专间和专用操作区的设置提出了严格要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配备符合要求的运输设备。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则被明确禁止经营生食类食品等高风险项目。对于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规定了设备设置、温度控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承包经营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承包企业必须在食堂所在地取得许可,且经营规模和风险防控能力要与供餐需求相匹配。特别强调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食堂,体现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在许可程序方面,细则明确了"一经营场所一许可"原则,同时对延续许可且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等情形,规定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新规还要求加强许可信息化建设,推行证前指导、远程核查等服务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此外,细则首次对"简单制售"这一经营形式作出了明确定义和规范,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通过简化审查内容取得许可,既保障食品安全,又方便小微经营者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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