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传统药膳和药食同源中药材纳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作为临床营养治疗的重要载体,能够为进食受限等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对于增强临床治疗效果、促进康复、改善患者生活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委不断完善食药物质的管理制度,扩大其名单目录范围。制定印发《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持续开展药食同源类中药材的物质基础和安全性评价等相关性研究,近年先后推动当归、党参、地黄等19种中药材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我委完善特医食品安全标准,引导和规范特医食品生产应用。组织制定修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2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9923-202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制定《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等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标准。目前,我委正组织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进行修订,拟细化产品分类,增加新品类、新剂型,以及新的可选择成分,支持行业创新及产品的差异化发展。同时,加强特医食品标准宣贯,组织编写相关标准问答,组织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以科普文章、讲座、访谈等形式做好标准解读宣贯。利用全民营养周、食品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指导消费者正确了解和正确使用特医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推进特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特医食品产业发展。2023年,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不断优化特医食品注册管理,严格特医食品注册审查,切实保障特医食品的安全、营养充足和特殊医学用途临床效果。强调以临床营养需求为导向,明确罕见病类特医食品和临床急需且尚未批准过的新类型特医食品可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国家中医药局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深入挖掘中医药典籍精髓,严格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推动药食同源文化的弘扬和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中药”促进产业延链发展,丰富保健食品、食药物质等产品高质量供给。推进实施《“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功能性化妆品、日化产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产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在完善特医食品标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和规范特医食品临床应用。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开展特医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将结合国家“药膳同源”研究进展和中医药现代化政策推动相关基础研究和安全性评估,持续完善食药物质目录及管理举措,推动中医药食养健康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