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八部门,印发《 福建省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食品添加剂滥用突出问题,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强化监管,旨在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巩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
《方案》明确了综合治理的核心目标:通过强化全链条监管、源头治理与部门协同,紧盯重点品种、环节、业态和地区,依法查处重点案件、曝光典型案例,规范重点品种生产、清理违法产品,最终有效遏制食品添加剂滥用事件,形成社会共治与制度成果,实现标本兼治。
在工作重点上,《方案》围绕十大关键领域构建监管体系,覆盖食品添加剂从生产到消费的全流程。种植养殖环节,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 “三前” 阶段防腐保鲜类农药监管,打击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监督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 “一品一码” 追溯制度落实,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流入市场;进口环节,严格进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打击未如实申报行为,禁止未获我国批准的添加剂进口,督促进口商落实销售记录制度;工业原料领域,督促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在包装标注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 警示语,实行实名购销,防控非食用物质流入食品领域。
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等核心环节监管更趋严格。生产端开展许可风险排查,清理违规企业,要求企业按国标组织生产、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与非法添加合谋行为;经营端排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与台账记录,清理下架标签不符合 GB 29924、GB 26687 等国标的产品,查处 “三无”、虚假标注及违规宣称 “食用”“食品级” 的行为;食品生产环节以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等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新版 GB 2760 要求,精准控制添加剂种类与限量,规范标签标注,同时加强小作坊监管;餐饮环节则要求经营者公示添加剂使用信息,严查自制添加剂、违规使用香料香精及亚硝酸盐等禁用品种的行为。
此外,《方案》还强调社会共治与制度完善,指导行业协会推动企业承诺 “非必要不添加”,加强科普宣传与谣言治理,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同时完善风险监测、部门会商与区域协查机制,开展食品添加剂标准跟踪评价,为治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为确保方案落地,《方案》提出六大工作措施:全面摸排突出问题,梳理监管底数与违法线索;针对重点领域强化治理,结合 “一品一码” 追溯系统跟踪整改;开展线上线下靶向监测,对问题产品采取下架、销毁等措施;严惩违法违规行为,落实 “处罚到人” 与从业禁止规定;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畅通 12315 等举报渠道;总结经验并健全长效机制。
在工作要求上,《方案》明确各部门需密切协作、统筹调度,压紧压实责任,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力地区印发 “三书一函”;同时强化舆论引导,曝光典型案例、解读政策标准,推动综合治理走深走实,切实守护福建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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