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现将《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市场监管(药监、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026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及省知识产权局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持续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探索扩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专题培训覆盖面。根据国家部署做好中央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迎检各项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黑龙江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考核工作。
二、推进法律法规宣贯实施。做好修改后的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落实,推进《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做好涉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规定、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指南等贯彻落实。
三、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代理行为的治理力度。充分运用专利快速审查、优先审查、集中审查等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精准服务保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囤积行为。充分利用商标快速审查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继续做好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快速认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申请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初审推荐工作,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我省同名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与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协调一致。
四、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加强制度宣传推介,引导更多企业选择行政裁决渠道高效化解纠纷。畅通受理渠道,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理质效,依法加强行政裁决案件受理办理。围绕支持培育壮大“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建立2026年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动态名录。支持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强化行政裁决和行政确权案件联合办理。
五、加强商标使用管理。强化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协同,严格规制通过商标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的行为,重点针对食品药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等领域,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误认等行为,加大对使用带有欺骗性、具有不良影响等未注册商标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强化对生产和销售企业商标使用的宣传培训,提醒企业合理规范使用商标,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摒弃投机心理。
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制定我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申报,做好饶河东北黑蜂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以及东宁黑木耳、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验收。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制修订,督促地方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聚焦特色质量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异常名录,推动专用标志使用经营主体实现“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七、加强地理标志与商标运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深化地理标志与文旅融合,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持续开展“讲述地标故事 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地理标志参加展会、宣传讲述地标故事等手段,不断提高我省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入推进“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加大工作联系、指导、支持和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提升商标品牌价值。
八、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专员制度作用,为我省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黑龙江工作平台作用,强化专业人员能力提升,加强与内外资企业的沟通交流,及时响应企业诉求,加大重点产业、重点区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力度。完善海外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涉标准必要专利、“337调查”、跨境电商诉讼、商标恶意抢注等纠纷的预警监测,提升服务的及时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商务部门的协调,依法严格管理技术出口中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更好发挥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作用。
九、推进快速协同保护。加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管理,支持保护中心为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提供协助或技术支持。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快速妥善化解纠纷,为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服务支撑。加强预审质量管理。探索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的鉴定、咨询、纠纷调解等业务。探索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工作平台承接保护中心纠纷快速处理等业务。
十、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积极推动通过设立专职调解员、成立专家库等方式,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增强调解专业性和公信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专利侵权、商标恶意抢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等行为的失信惩戒。
十一、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时点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黑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强化驰名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及其他领域重点商标保护。加强第十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大型展会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和展后跟踪工作。做好2026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等重大活动、重大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2026年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十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与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2026年打击商标专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联合推进光伏产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发挥东北地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协作机制以及市场监管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作用,加大跨地区行政保护协作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共享、联合取证、结果互认等工作,加强对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各环节侵权行为的全链条追踪处置。
十三、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书面批复备案制度,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省知识产权局批复案件的跟踪处置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交流办案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推动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特别是一线执法部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业务水平提高。积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完善专利侵权纠纷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调查官管理,推动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依托跨区域知识产权技术调查联合工作机制,加大技术调查官对我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支撑力度。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各市(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多渠道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机,大力开展集中宣传,为加强行政保护营造良好氛围。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中省直有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侵权多发频发、保护效果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改进。
请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于5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2026年度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名录,6月30日、12月30日前分别报送本地区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