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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 (2021年10月第二期)

   2021-10-16 北京海淀市场监管微信号212
核心提示:2021年10月8日-12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2021年10月8日-12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01


  北京红玺园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红玺园酒楼)
 
  存在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案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2


  北京探厨优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探厨精品湘菜)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金阳源麦乐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犟骨头)
 
  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鼎丰成号陈氏米粉(北京)有限公司学院南路店


  (招牌名称:陈氏米粉)
 
  存在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以及消毒水池混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5


  老乡鸡(北京)餐饮有限公司科翔路店


  (招牌名称:老乡鸡)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6


  北京市燕景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田老师红烧肉)
 
  存在后厨环境卫生差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日期:2021-10-16
 
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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