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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产品消费提示

2026-04-24 09:397200
全市广大消费者、来敦游客朋友们:
 
  为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与消费安全,防范购买到假冒伪劣、来源不明或虚假宣传的酒类产品,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渠道,拒绝“来路不明”
 
  购买酒类产品时,请选择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场超市、酒类专营店、品牌授权店等正规场所。尽量避免在流动摊贩、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集市、社交平台(微信群、朋友圈)个人账号处购买价格明显偏低或宣称“内部渠道”的酒品。
 
  注意: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购买酒类产品时,要查看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公示相关资质,保留好电子交易记录和聊天记录。
 
  二、看懂酒类“身份证”,三看标签标识
 
  购买预包装酒类(瓶装酒)时,请仔细查看产品标签,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看产品名称、配料、酒精度、净含量;
 
  2.看生产日期、保质期(酒精度≥10%的预包装酒类可免标保质期,但建议关注生产年份);
 
  3.看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国产酒类为SC编码,进口酒类应有中文标签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编号)。
 
  特别提醒:如果标签模糊不清、印刷粗糙、内容不全(如无生产许可证号、无生产日期),或者外包装有明显拆封、破损痕迹,请勿购买。
 
  三、警惕散装白酒风险,做到“四不买”
 
  散装白酒因其价格实惠、购买灵活,在农村和部分景区周边较为常见,但也存在非法添加、甲醇超标、来源不明等安全隐患。请遵循:
 
  1.不买无标签标识或盛放在非食品级容器中存放的散装白酒;
 
  2.不买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检验报告的散装白酒;
 
  3.不买流动摊贩、街头巷尾非法销售的“自酿酒”“祖传秘方酒”;
 
  4.不买宣称具有治疗疾病、保健功效的“药酒”“功能酒”(普通食品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建议:优先选择在正规店铺购买有固定生产厂家、有完整标签、有合格证明的散装白酒,并要求经营者开具载明产品信息的销售凭证。
 
  四、坚决抵制“特供”“专供”“内供”酒
 
  凡是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出现“特供”“专供”“内供”“军供”“机关接待”“××专用”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均属于违法产品。此类产品多为小作坊或地下窝点生产的假冒伪劣酒品,质量安全毫无保障。请不要轻信“内部渠道”“稀缺资源”等噱头,切勿购买和饮用。
 
  发现销售“特供酒”的,请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五、谨防“年份酒”“定制酒”陷阱
 
  1.年份酒:部分商家虚标年份(如将3年基酒标注为10年),或使用“洞藏”“窖藏”等模糊概念误导消费者。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品牌方对年份酒的认证方式,不盲目轻信口头宣传。
 
  2.定制酒:以各种噱头为名义推出的定制酒,要核对其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是否有明确的授权和标签信息。
 
  注意:一些无资质商家自行灌装的“纪念酒”质量难以保证。
 
  六、警惕价格虚高与欺诈行为
 
  在景区、夜市、酒店等场所消费时:
 
  先看价签后消费:确认酒水是否明码标价,单价、计量单位(瓶/杯/壶)是否清晰。对未标价或口头报价的,建议先询问清楚。
 
  慎点“特色调酒”:部分酒吧、餐饮店推出的“特调酒”可能使用来源不明的基酒,且价格不透明。建议选择正规品牌、价格明确的酒品。
 
  注意核对账单:结账时仔细核对酒水数量和单价,防止“低标价、高结算”或莫名增加服务费。
 
  七、未成年人不得饮酒
 
  请家长和经营者共同履行责任: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消费者请勿为未成年人代购酒品。如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请及时举报。
 
  八、及时维权,保留证据
 
  如果您购买或饮用的酒类产品出现以下情况,请立即停止食用,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口感异常(酸败、有异味、苦涩刺喉);
 
  出现浑浊、沉淀、异物;
 
  饮用后出现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等不适症状(疑似甲醇中毒,请立即就医)。
 
  维权方式:
 
  保留购物小票、转账截图、聊天记录、产品实物、外包装等证据;
 
  拨打12315(全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0937-8822213(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或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或市局进行投诉举报。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处理,并对重大线索举报人按规定给予奖励。
 
  健康饮酒,理性消费。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抵制违法酒类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酒类消费环境。



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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