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假冒保健食品标示的无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告(穗食药监健〔2014〕451号)

2014-07-16 02:306320

  为规范我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对无证生产及经销假劣保健食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在2014年上半年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产品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示为保健食品,且标示企业地址在我市辖区内,经核实并未取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由于上述企业目前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合法资质,因此,标示为上述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均涉嫌违法。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辨识,发现上述涉嫌违法产品的,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提供线索。我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众食用保健食品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名单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7月14日

  附件

  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企业名单

  1、广州鼎达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广州市盈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广州乐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广州市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广州花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广州市雅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广州艾彼莉商贸有限公司;

  8、广州达尔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广州恒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广州伊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广州名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广州市靓丽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3、广州市生命源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14、广州康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广州健达技术有限公司;

  16、广州市汇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广州市美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8、广州金世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9、广州丽之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20、广州美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广州千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广州市诺美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的通知 (厦市监信〔2025〕3号)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

2025-06-1791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工信厅消费〔2025〕3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培育特色产业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5-06-04722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5〕47号)
为规范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指引。

2025-05-27811

水产品相关法规汇总【2025-04-25 更新】
食品伙伴网对水产品相关法规进行了汇总,水产品相关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基础法律法规,还有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及有关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原农业部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水产品养殖相关法规等,此外,还有地方发布的《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山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2025-04-2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