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行为,促进绿色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268号),现将《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中心,请遵照执行。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请你中心尽快制定标志使用费具体优惠政策,并报部财务司备案。
该收费标准有效期两年,在执行期间,请你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部财务司。我部《关于发布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收费试行办法>的通知》(农计发[1994]1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收费管理办法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志使用费收费标准
三、绿色食品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
四、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费收费标准
二O O四年三月十六日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行应用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决定推行应用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
2025-07-17612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25〕7号)要求,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予公布。
2025-07-16516
全国畜禽养殖备案体系全面升级 标准统一与智能监管双轨并行
近日,农业农村部密集出台《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2025 年第 2 号部令)及配套《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第 927 号公告),并同步通过政策解读明确实施细则。两项文件均于 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畜禽养殖备案管理进入 “全国统一标准、全流程规范化、数据化监管” 的新阶段。
2025-07-16427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行政检查事项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5〕31号)规定,现对行政检查事项予以公示。
2025-07-1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