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法规汇总【2024-2-23更新】
2021年4月29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进行了修正,主要变化是是:仅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不再办理经营许可,仅需办理备案即可。为贯彻落实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上海、广东等地也陆续发布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的政策文件。食品伙伴网汇总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相关的政策,仅供参考,后续本汇总将不定期更新。
2024-02-23732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经营许可新政策 助力企业快速准入
为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扩面的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是“证照分离”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既简化了办事程序,实现企业快捷准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3-11-27972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驻市监〔2022〕69号)
把“证照分离”改革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牵引抓手,充分利用好、发挥好牵头作用,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审批改革,深入实施区域和事项“两个全覆盖”,统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实现准入准营同步提速。健全我市“双告知”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积极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应用。
2022-06-29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