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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14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推广谷子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建议 (农办议〔2021〕310号)

2021-08-10 01:298930

尚金锁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广谷子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确保饲料粮有效供给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饲料粮需求也逐年增长。《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明确提出,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今年,我部组织全国饲料营养指导委员会制定发布了《猪鸡饲料玉米豆粕减量替代技术方案》,引导饲料生产和养殖企业因地制宜选择饲料原料,促进饲料原料多元化,推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日粮配方结构。张杂谷作为一种能量饲料原料,为我国饲料原料多样化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方案。

一、关于制定饲料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优势饲料产业带,将张杂谷作为优质饲料大力发展

我部正在制定《“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其中对饲料工业和饲草产业发展思路和任务作出部署。同时,我部还将制定实施《全国现代饲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明确提出优质饲草产业发展的目标、布局和任务,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生产上可持续、性价比上有竞争力的饲草料品种,积极推进多元化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各地根据畜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包括张杂谷在内的饲草料生产,建立多元化饲料原料供应体系。

二、关于制定张杂谷饲料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2015年以来,我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镰刀弯”和黄淮海地区的17个省份实施粮改饲,对收储优质饲草的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予以补助,依靠市场机制带动饲草料种植生产,张杂谷已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各地用好粮改饲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进一步提升张杂谷的科研技术水平,扩大推广面。

感谢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010-59192884

农业农村部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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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 (豫粮文〔2026〕37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6〕61号)要求,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农发行河南省分行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

2026-04-22834

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质发〔2025〕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严格整治不合格产品,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制定《202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04-21371

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天津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强化政策性粮油库存管理,确保我市地方政府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执法〔2026〕61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6-04-16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