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外贸稳增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将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给具备条件和资质的直属海关,被授权的直属海关具有本关区辖区相关授权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权限。授权审批的直属海关和产品类别名单见附件1,授权审批的植物产品目录见附件2。
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检疫审批的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应为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允许开展贸易的产品。进口企业申请办理相关进境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方式不变。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产品目录.xls
2.
授权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的.xls
海关总署
2022年3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粮食等植物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pdf
海关改革|放宽检疫审批 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8号)放宽了对部分进口食品的检疫审批,包括腌制肉、肠衣、乳品、水产品和燕窝。这一改革旨在提升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促进贸易发展。尽管审批放宽,但食品安全监管并未放松。海关将继续实施严格的进口食品监管,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合规。
2024-11-18697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4-11-9至2024-11-15)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4-11-9至2024-11-15),主要涉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化学品 稀有鮈鲫仔鱼存活生长试验》等38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 (总局公告2024年第48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58号)等标准法规。
2024-11-15488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4-6-29至2024-7-5)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4-6-29至2024-7-5),主要涉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海带》等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第1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酱油质量通则》等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进境检疫审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77号)等标准法规。
2024-07-0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