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原创 | 日本特殊用途食品介绍(3)

2022-04-25 09:249880
     前两期内容中我们同大家一起分享了日本特殊用途食品申报流程及费用、申报工期以及检测项目要求等内容,希望对感兴趣的朋友有所裨益。在申报过程中食品标示也是日本官方审核的重点关注之处,其监管文件中对其作了详细规定,本期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进行梳理讲解。

(三)特殊用途食品标示

如前文介绍,日本的特殊用途食品包括病患用食品、吞咽困难人群用食品、婴儿用配方乳及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等4大类。特殊用途食品不仅要标示作为特殊用途食品获得许可的内容,还要标示消费期限、营养成分含量、原材料、添加剂等食品通用标示事项。

特殊用途标示主要包括获得许可的商品名、许可证号、获得许可的标示内容、摄取、调制、保存相关注意事项等。还要标示许可证持有人的名称及地址,持有许可证人为非生产商时,要标识许可证持有人的名称及地址。进口产品的进口商获得许可的,要标示进口商的名称地址,同时备注其为进口商。

1.病患用特殊用途食品

病患用特殊用途食品包括肾病用组合食品、低蛋白质食品、去除过敏原食品、无乳糖食品、综合营养食品、糖尿病用组合食品和个别评价型。食品伙伴网挑选肾病患者用食品和乳蛋白过敏用婴儿奶粉为例给广大网友进行介绍。

微信图片_20220425092512

(1)肾病患者用食品

①病患用特殊用途食品标志。

②消费者厅许可病患用食品,低蛋白食品,肾脏病患用食品

③获得许可内容:本产品适合于有必要限制蛋白质摄取量的肾病等患者。

摄取注意事项:

●仅限于医嘱限制蛋白质摄取量时使用。

●医生、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本产品仅作为饮食疗法使用,增加摄取量也不能治愈疾病。

④ 降低成分:米饭蛋白质的25分之一,注明比较对象。

(2)乳蛋白过敏用婴儿奶粉

①病患用标志及牛奶过敏原去除食品,无乳糖食品

②牛奶过敏婴儿用氨基酸奶粉

微信图片_20220425092634

③摄取注意事项:

●本品仅限于医嘱指示限制乳蛋白、乳糖、半乳糖时使用。

●医生、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从本产品改用其他产品时一定要遵照医嘱。

●本产品仅对过敏人群进行饮食疗法时使用,增加摄取量也不能治愈疾病。

④强化成分:添加生物素及左旋肉碱

2.吞咽困难人群用食品

吞咽困难人群用食品必须标示事项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425092733

①吞咽困难人食品标志及吞咽容易度标志:

Ⅰ:直接能吞咽的形状,如均匀凝胶状。

Ⅱ:在口腔中稍微弄碎就能吞咽的形状,如果冻、布丁等。

Ⅲ:稍微咀嚼就可以吞咽的形状,如粥等。

②获得许可标示:本产品是吞咽困难人群用果冻。

③摄取注意事项:医生、牙科医生、营养管理师、药剂师、语言听觉士的指导下使用 ④摄取大约温度。

④摄取本产品大约温度。

3.婴儿用配方乳

婴儿用配方乳的标识要求如下表所示:
  微信图片_20220425092739

4.妊娠、哺乳期妇女用奶粉

从医学、营养学角度标示适合于妊娠、哺乳期妇女食用的产品,目前没有上市产品,省略相关标示要求。

小结:日本的特殊用途表示食品制度是改善民众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而制定的措施之一,利用婴幼儿配方食品、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用奶粉改善了婴幼儿及妊娠、哺乳期妇女的营养状况,同时医疗相关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合理使用病人用食品、吞咽困难人群用食品,有效对抗日趋严重的高龄化和各类生活习惯病。

食品伙伴网通过3期内容,同大家共同分享学习了日本特殊用途食品分类、获批食品梳理、产品申报流程、费用及工期,并对相应的申报检测项目、特殊用途食品标示要求进行重点分析,希望能对大家总体把握该类产品要求有一定的帮助作用,若有产品输日申报及标示内容审核需求,欢迎与我们联系。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6-27至2025-7-4)
食品伙伴网本周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涉及标准和法规两个方面,标准方面,国家层面发布《猴头菇》等27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对多项标准开展复审公示;地方层面,广西发布《金花茶叶茶》等地方标准,黑龙江、湖南等地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团体标准方面,各协会组织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微生物检测方法》等多项团体标准。法规方面,《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等文件,海关总署优化出口检验检疫流程并调整进口政策,《湖南省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出台。

2025-07-04245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 (鄂农函〔2025〕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新颁布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从事种畜禽或者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2025-05-29632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5-16至2025-5-23)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包括:工信部征集79项行业标准等意见,河北、贵州、安徽等地废止或拟废止多项地方标准,多个团体标准发布或征求意见,如中老年专属调制乳粉通则等。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等发布或征求多项法规意见,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

2025-05-23442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应急发〔2025〕3号)
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5-05-09344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应急发〔2025〕4号)
为了严格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5-05-096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5年修正版(质检总局令第156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2025-04-03545

山西启动 “双无” 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山西省在产在售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 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旨在确认省内 “双无”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生产许可证与实际生产情况的一致性,推动全省 “双无” 保健食品规范化管理,实现相关证书的标准化。

2025-03-0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