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的通知 (吉应急危化二〔2025〕86号)

2025-07-24 15:008420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的通知》(安委〔2025〕4号)要求和202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改造了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系统,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与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系统的功能衔接和数据交互,对全省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施行“集中统一配号”管理。

二、操作流程

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在发证环节利用行政审批系统完成企业申报许可证信息录入后,通过触发获取许可证编号功能,由后台向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推送相关信息,待生成统一的许可证号后再推送至本级行政审批系统页面,行政审批人员利用统一生成的许可证号为企业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详见应急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监管端使用说明书)。

三、有关要求

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完成危化品经营行政许可审批业务的同时,要督促申办企业同步注册录入或完善更新全国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中的管理分类、危化品储存、地理位置信息等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各市(州)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配号操作流程和监管功能模块。要指导企业强化信息录入的审核把关,以“集中统一配号”持续推动经营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

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统一配号”工作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对在发文之日前已经受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业务,按照原流程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厅危化二处 刘熹 0431-80792670

省厅审批办 鲍振飞 0431-82006702

省厅科信处 叶明辉 0431-85096356

附件:   吉林省应急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监管端使用说明书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7月22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同意开展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
关于申请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行政审批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5-07-23590

食品经营者注意!广西许可文书新规7月5日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食品经营许可文书规范(试行)》,自2025年7月5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止2018版相关文书。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最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2025-07-221002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行应用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在行政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决定推行应用行政审批有关电子证照。

2025-07-17638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评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市监规〔2024〕7 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评审工作,强化评审员的考核入库和监督管理,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2025-06-27655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授权“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权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审批质效。经我厅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吉林省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授权“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陆生野生植物”审批权事项决定如下。

2025-06-06859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等2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等22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5-04-2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