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商业广告宣传的提醒告诫书

2022-06-13 05:232950
 全省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

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召开。全省各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在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过程中,应当坚持广告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各类商业广告宣传活动符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严禁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活动。现就规范商业广告宣传活动作出以下提醒:

一、严禁将促销、投资、开展商业项目等商业活动与党的二十大进行关联,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商业营销炒作。

二、严禁在广告中出现违法违规营销“喜迎二十大”主题手抄报、挂图海报、黑板报模板等商品或者提供主题党建活动有偿策划服务等内容。

三、严禁在广告中出现违法违规销售(含预售)与党的二十大相关的所谓“勋章”“奖章”“纪念章”“纪念币”“纪念邮票”等擅自伪造、变造纪念品的内容。

四、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军旗、军歌、军徽。

五、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及领导同志签字、签名等。

六、严禁利用商业广告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

七、严禁使用“特供”“专供”“国宴”等广告宣传用语。

八、严禁在广告中出现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的内容。

九、严禁广告中出现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种族歧视、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内容。

十、严禁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不良内容,以及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无底线炒作的商业广告宣传活动。

十一、严禁广告中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软色情”等内容。

十二、严禁其他借严肃政治主题或者重大政治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严重影响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宣传活动。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6-06665

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质发〔2025〕1号)
农资质量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做好202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革创新,加强农资全链条监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打击惩处力度,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权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2025-05-271064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5〕47号)
为规范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职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指引。

2025-05-27811

辽宁省娱乐饮食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
为了加强对娱乐、饮食、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5-05-26760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渝市监发〔2025〕45号)
为做好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2025-05-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