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原创|4月生效!“无添加剂”宣称,在日本哪些不能写?

2024-03-27 04:504530

2022年3月,日本消费者厅为规范食品包装上“无添加剂”宣称的乱象,颁布了《食品添加剂的不使用标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如今,两年过渡期满,自今年4月起《准则》将正式生效。那么,该法规生效以后,日本食品包装上到底能不能宣称“无添加”?下面食品伙伴网带大家一起看看《准则》中到底如何规定。

一、《准则》的适用对象

1.食品类别:《准则》适用于一般食品,包括膳食补充剂等健康食品。

2.适用范围:《准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产品包装上的内容,网页、传单等广告上的内容并不受《准则》的约束。此外,该《准则》仅针对食品添加剂,像“无麸质”这样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的宣称内容也不适用该《准则》。

二、《准则》中明确禁止的宣称类型

《准则》里明确指出了十种应禁止的、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宣称类型。

1.表述模糊的类型:如果食品包装上只写“无添加剂”,但并未说明具体是哪种添加剂没有使用,这样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因此需要避免这类模糊而不具体的表述。

2.区分天然、合成添加剂的类型:日本食品管理机构认为,只要是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是安全的,不应区分人工、合成、化学、天然等字眼。因此,今后使用“未使用人工甜味剂”、“未使用合成色素”、“未使用化学调味料”等表述很可能会面临处罚。

3.对适用范围外的食品宣称“无添加剂”的类型:如果某种食品中本就禁止使用某种或全部添加剂,此时不得再在产品包装上宣称“无(某种)添加剂”。例如日本规定饮料中不得添加山梨酸,因此在饮料包装上宣称“不使用山梨酸”会被判定为违规。

4.使用相同或类似功能添加剂的类型:如果产品包装上宣称未使用某种添加剂,但却在配方中使用了与其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添加剂,也属于违规宣称。例如,某产品中虽然没有使用防腐剂,但添加了其他可以达到防腐目的的添加剂。此时根据本条,该产品不得在包装上宣称“不使用防腐剂”。

5.使用相同或类似功能原料的类型:如果产品包装上宣称未使用某种添加剂,但却在配方中使用了与其功能相同 或相似的原料,也属于违规宣称。例如,产品中虽然没有使用乳化剂,但使用了高度加工后具有乳化作用的原料,则该产品不得在产品包装上宣称“未使用乳化剂”。

6.与健康和安全挂钩的类型:“0添加剂”并不代表食品一定更健康或更安全,因此禁止使用将“无添加剂”与健康和安全相关联的表述或宣称。例如,不得在食品包装上使用“不加添加剂,吃得更放心”等类似表述。

7.与其他事项挂钩的类型:《准则》中指出,如果厂商不能提供有力的因果关系,则禁止将“无添加剂”与食品风味相关联。因此,“0添加更美味”的表述很可能被监管部门判定为违规。同时,《准则》中还指出,不提及“开封后”,仅标示“本品未添加防腐剂,请尽快食用”的表述,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该产品必须在保质期之前食用的误解,这与《食品标示标准》第3条的规定相抵触,因此违规风险很高。食品伙伴网建议修改为“本品未添加防腐剂,开封后请尽快食用”这类表述以规避风险。

8.对默认不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宣称“无添加剂”的类型:此类指因为市面上的同类商品中通常不会使用某种添加剂,因此消费者默认该食品中都不会使用某种添加剂的情况。例如,矿泉水中一般不会使用防腐剂或着色剂,因此消费者默认矿泉水中不含有防腐剂或着色剂,此时禁止在矿泉水包装上宣称“不使用防腐剂/着色剂”。

9.涉及加工助剂及带入添加剂的类型:如果食品在加工过程中使用了加工助剂,或通过原料带入了添加剂,或无法确定是否有前述可能性,此时不得在产品包装上宣称未使用添加剂。例如,如果果酱面包的原料果酱中使用了防腐剂,那么即使作为终产品的面包中没有再使用防腐剂,根据本条,也不得在产品包装上宣称“未使用防腐剂”。

10.过度强调的类型:禁止过度、夸张地强调无添加,误导消费者。例如,某食品没有使用着色剂,但使用了其他食品添加剂。其产品包装上以醒目大字号在多处标识“无添加”,在不显眼的地方以小字号标注“着色剂”,此时根据本条,属于违规标识。

小结:

《准则》颁布的目的不是禁止所有“无添加剂”宣称,而是旨在从法规层面规范食品标识,保护消费者。只要厂商能遵守《准则》要求,基于事实,不误导消费者,就可以在食品包装上进行无添加剂宣称。

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企业及时了解法规变化,遵守《无添加剂准则》中的要求,及时对标签做出调整,避免因违规而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有标签合规服务需求,欢迎垂询食品伙伴网。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4-11至2025-4-18)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涉及标准和法规两个方面。标准方面,国家卫健委对2025年度6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就19项兽药残留标准征求意见等。法规方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多地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如北京、上海、安徽等,还有关于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动物检疫证明出具、道路运输动物通道设置等规定发布。

2025-04-18799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的通知 (宁农规发〔2025〕1号)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宁夏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04-10331

关乎猪肉安全!广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审查指南意见征求中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布公告,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此次征求意见是基于《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农业农村部令 2024 年第 2 号)展开,对规范广西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2025-02-20565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 (农业农村部令 2024年 第2号)
为了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4-12-25541

食品法规:2024年11月发布和实施的食品相关法规汇总(2024-12-03更新)
食品法规:2024年11月发布和实施的食品相关法规汇总(2024-12-03更新),汇总由食品伙伴网整理,主要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的公告 (总局公告2024年第48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的通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含糖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样式及设置指南(试行)》的通知 (沪卫食品〔2024〕16号)等法规,仅供参考。

2024-12-0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