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2025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明确管理职责与分级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规范、指导检查,市县局负责具体工作。食品销售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B、C、D 四级,结合静态(经营面积、种类、方式等)和动态(自查、人员管理等)风险因素,以百分制计算分值确定等级,静态 40 分、动态 60 分,分值和越高风险越高。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大型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按 D 级管理,中小型总部不低于 C 级。
规范评定程序与结果应用
每两年至少评定一次并动态调整。依相关分值表计分确定静态、动态风险分值并累加得总风险等级,结合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情况调整。监管部门依风险等级定检查频次、内容、方式,A 级可 “双随机” 抽查,B 级每年至少 1 - 2 次,C 级至少 2 - 3 次,D 级至少 3 - 4 次,且每两年全覆盖检查一次。风险等级为 D 级的食品小经营店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食品销售经营者需公示等级,D 级要季度报告自查结果,监管部门据此确定监管重点。
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基层监管部门精准监管,合理分配资源,促使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适应行业发展,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食品销售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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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销售网络交易平台行政指导意见书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交易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网络食品销售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行政指导意见,请各平台认真贯彻落实。
2025-04-29550
《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正式实施 强化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
近期, 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发布《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食品经营许可分类审查标准,细化主体责任和经营规范要求,覆盖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各类业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2025-04-09846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2025年我市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2025-03-041006
浙江省食品销售记录工作规范 守护食品安全防线
在食品安全备受关注的当下,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行动,修订并印发了《浙江省食品销售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2025-01-201359
《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解读
为强化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2024-12-0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