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法规首页 频道列表

《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解读

2024-12-24 08:415870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建立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明确提出,“深入开展调研,积极破解商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违法经营额计算。”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违法经营额计算是商标行政保护案件中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现行商标法及实施条例针对违法经营额计算的规定较原则,没有相关细化标准,存在立法空白。地方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指引,复杂案件中违法经营额计算存在争议,增加了行政执法风险。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加强商标行政保护专业指导,统一规范执法标准,提高行政处罚依据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切实解决商标保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起草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九条,明确了商标侵权案件计算违法经营额应当遵循的原则、违法经营额的定义、一般情形及复杂情形中违法经营额计算标准等内容。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主体和案件范围、遵循的原则等内容。

第四条明确了违法经营额的定义,是指当事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所涉及的侵权商品价值总额或者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第五条细化规定了违法经营额计算的一般标准,明确了已销售商品、未销售商品、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或者没有标价商品以及已完成制造但尚未附着商标标识情形下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

第六条明确了市场中间价格的计算,即已公布商品指导零售价格的,按该价格确定;没有公布指导零售价格的,可以采取在市场中选取相关产品的方式确定。此外,对当事人陈述、商标权利人提供的被侵权产品市场中间价格,做出了限制规定,明确在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参考。同时,当事人可以对市场中间价格计算结果提出异议,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第七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复杂侵权情形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标准,包括包工包料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使用侵权商品、赠品侵权、翻新商品侵权、商标标识侵权、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出租商品侵权、商业宣传侵权、商标许可侵权等情形。

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了无法查证实际违法经营额的处理、不计入违法经营额的特殊情形以及反向移送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明确了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总局的解释权以及《办法》的实施日期。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5〕5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5年4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47次会议、2025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

2025-04-2510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5〕4号)
为正确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2025-04-03510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云环通〔2025〕14号)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案件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磋商工作,规范生态环境部门采用简易程序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统称“适用简易程序案件”),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025-03-24773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市监稽发〔2024〕125号)
为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案由管理,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规范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2025-01-0869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 (豫政办〔2024〕67号)
为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4-11-2129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执法人员合法、准确地适用简易程序行使当场行政处罚权,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全系统适用简易程序查办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24-10-28749

原创|由“企业合规无罪第一案”看食品合规管理建设的重要性
这起案件被称为“企业合规无罪抗辩第一案”,虽非直接涉及食品安全,但其背后所反映出的企业合规理念与实践,不仅为食品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与借鉴,也深刻揭示了食品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024-10-15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