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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4-12-24 14:404180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的作用,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校园餐”安全问题线索,邀请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积极通过12315热线,共同参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我们将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反映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问题的内部人员按照“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原则给予奖励。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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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5-30至2025-6-6)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包括:标准方面,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国家标准《糖果术语》征求意见,多地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征集、公示、废止等工作,还有行业协会发布多项团体标准立项、修改单等通知,涵盖预制菜、饮用水、罐头等多个食品领域。法规方面,多省市发布食品相关法规征求意见公告,如上海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内蒙古修订食品小作坊等管理条例配套办法,还有地方出台政府粮油储备管理、食品安全规划等相关法规政策。

2025-06-0654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市级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及《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国粮执法规〔2023〕144号)《广东省省级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粤粮规〔2024〕3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5-05-211022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依法处置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内市监稽规〔2025〕6号)
为全面强化消费环境建设的法治保障,维护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牟取不正当利益投诉举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良好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区投诉举报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2025-05-141035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内部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主动举报本单位、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025-04-28982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4-28240

徐州市“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鼓励“校园餐”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4-22333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推动社会力量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推深抓实“校园餐”食品安全管理,鼓励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以下统称举报人)主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4-07389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专项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榕市监规〔2025〕1号)
为鼓励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特别是违法主体内部人员积极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5-04-0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