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举报投诉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的作用,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全社会有奖征集“校园餐”安全问题线索,邀请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积极通过12315热线,共同参与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提供重大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我们将依据《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反映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问题的内部人员按照“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原则给予奖励。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2025-5-30至2025-6-6)
食品标准法规动态回顾内容包括:标准方面,涉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国家标准《糖果术语》征求意见,多地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征集、公示、废止等工作,还有行业协会发布多项团体标准立项、修改单等通知,涵盖预制菜、饮用水、罐头等多个食品领域。法规方面,多省市发布食品相关法规征求意见公告,如上海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内蒙古修订食品小作坊等管理条例配套办法,还有地方出台政府粮油储备管理、食品安全规划等相关法规政策。
2025-06-06547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领域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内部人员,教师、学生及家长主动举报本单位、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乌鲁木齐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025-04-28982
徐州市“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发挥举报奖励制度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鼓励“校园餐”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校园餐”食品安全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4-22333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餐”举报奖励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推动社会力量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推深抓实“校园餐”食品安全管理,鼓励社会公众和学校内部人员及相关知情人(以下统称举报人)主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作用。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4-07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