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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 (陕市监函〔2025〕217号)

2025-04-17 16:373360

沙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55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持续关注,从中体现出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参政议政意识,我们深表敬意。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检验检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在实际工作中,县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的确在资源配置、技术手段、监管覆盖面及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一、关于整合监管资源,构建协同监管机制的建议

利用我国机构改革契机,我局(原省食药局)于2013年专门组建“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处”,2018年以来又多次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市场监管、质检等多部门职能,极大强化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

积极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一是先后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整治,提升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二是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有关规定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产品B)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部门衔接,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建设的“陕生鲜”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已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智慧动监”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加快了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追溯信息化管理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关于提升技术手段,加强检测能力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持续强化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对基层检测设备的投入。目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基本构建了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体系,检验检测机构形成省级“高精尖”、市级“大全齐”、县乡街办“小快准”的格局。全省县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均配备快速检测车,大多基层所配备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专业检验检测人员,依法开展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二是加强检验检测人员技能培训。每年开展线上线下抽检业务培训6-8期,内容涵盖标准更新、系统运用、统计分析、快速检测等业务范围。近年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检验检测业务能力培训20余期,推动了检验检测队伍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推动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配齐和升级快检设备。鼓励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检验检测室,配备快检人员,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

三、关于拓宽监管范围,消除监管盲区的建议

为保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基层所实施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定期对网格内食用农产品市场和销售者开展巡查检查、快速检测;村镇设协管员对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监管范围全面覆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农民等经营者。一是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食品安全协议、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对无法提供产品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二是督促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采购食用农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采购、不销售、不贮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三是督促肉类经营者采购肉类产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要求,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无合法来源的动物肉类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基层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力争将各类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全覆盖纳入监管。

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适应新时代食品安全监管,我国先后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责;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给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新的契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是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推动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推动出台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办法,推动健全肉类产品查验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监管措施落地落实。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加快执法装备配备。三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营造全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提醒!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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