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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吉应急办发〔2025〕11 号)

2025-05-23 15:166640

厅机关各处(室):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

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严格把控事故风险,有效防范一般事故、预防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内容、范围和企业数量

(一)监督检查内容

结合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清单选取监督检查事项,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及人员持证上岗、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及维护保养、重大危险源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数量

结合监督检查人员数量、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和各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有关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企业数量为97家(其中重点检查73家,一般检查24家)。

按照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2025年度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由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开展4项联合抽查事项,共抽查16家。

1.重点检查安排: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将省属企业总部、危险化学品生产、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风险较高的油气储存、油气开采、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等企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共检查20家。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将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企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共检查8家。③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将生产规模较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铸造、建材、粉尘涉爆、机械加工等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共检查18家。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以及头顶库、安全风险等级二级以上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共检查8家。⑤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分类监管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要求,将省属、非省属煤矿中高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共检查19家。

2.一般检查安排:将化学制药、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经营(储存)、加油站、气体充装等企业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机构纳入一般检查范围,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抽查,共检查24家。

3.联合检查安排: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与卫健、市场监管、生态等部门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联合抽查,共检查16家。

二、监督检查频次和完成时限

(一)监督检查频次

各有关处(室)要统筹好市、县两级监督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2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8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2次。对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1次,标准化二级企业累计不超过2次,标准化三级企业累计不超过4次,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年度内累计执法检查不超过6次。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或企业申请开展检查的等确需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可以不受上限限制。

(二)完成时限

监督检查计划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录入“互联网+执法”系统和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三、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全厅有关监管处(室)现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总计41人(危化一处5人、危化二处7人、执法局4人、工贸处5人、非煤处3人、煤监一处5人、煤监二处6人、调查处6人),计划检查企业113家(重点检查73家、一般检查24家、联合抽查16家),企业清单及测算说明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严格法定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重点,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把指导服务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科学制定检查方案,深入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实现闭环,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做好事前报备和检查信息录入等相关工作,提升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   1.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清单.xls

   2.2025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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