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忻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落实省市场监管局《核查整改函》(晋市监公审〔2025〕14 号)有关整改要求,经研究,对《关于支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若干生态环境政策措施》(晋环发〔2022〕8 号)进行修订,删除评估认为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第四部分第 18 条中“实施十佳企业培育工程,2023 年底前,选树 10 家技术领先、管理先进、信誉度良好的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在环评审批、总量配置和绿色金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有关内容,其余部分保持不变。
此函。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函447.pdf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活动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5〕24号)、《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局定于2025年7月至11月开展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比对)活动。
2025-08-01588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公告 (2025年第33号)
为深入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等5个省(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经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巩固试点工作成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决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07-3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