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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乌鲁木齐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7号提案的答复函|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的建议

2025-11-12 14:167690

民盟乌鲁木齐市委会:

贵委《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散装食品卫生安全的建议》(第007号提案)已收悉。该提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市散装食品卫生安全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促进我市散装食品安全监管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源头把控。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申请从事散装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商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条件。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食用农产品在上市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防止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药物残留进入市场,确保散装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状况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定了详细的散装食品抽检计划,加大对散装食品的抽检频次和覆盖面。重点检测食品中的微生物、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合格食品。同时,加强对抽检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对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食品类别和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散装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向消费者普及散装食品安全知识、辨别方法和消费常识。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散装食品监管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努力构建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好散装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达不到条件的,不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违法经营的,依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与食品经营户层层签订并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要求每个食品经营户必须认真执行散装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确保问题散装食品要追根溯源。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散装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主渠道作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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