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规章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江苏省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也为全国省级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制度创新样本。作为全国食品产业大省和消费大省,江苏此项《办法》的实施,承载着保障区域性食品安全、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和回应公众健康需求的多重战略意义。
一、填补监管空白:为特色食品立“规矩”
江苏省食品产业门类齐全,地方特色食品资源丰富,从盐水鸭、镇江香醋到阳澄湖大闸蟹,许多产品具有鲜明地域特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虽构成基础框架,但难以完全覆盖具有地方工艺、原料和消费习惯的特色食品。《办法》的出台,为江苏境内具有传统食用习惯但尚无国家标准的特色食品制定了法定准入依据,有效解决了“无标可依”的监管难题,既保护了传统饮食文化传承,又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规范化保障。
二、强化风险防控:构建科学精准管理链条
《办法》系统规定了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等全流程管理要求,突出强调风险评估和过程控制。针对江苏作为农产品和水产品主产区的特点,可对区域性污染物、微生物指标等实施更严格的控制;结合省内食品加工业集聚现状,可对特定生产工艺设定针对性安全要求。这种“因地制宜”的标准制定机制,使得食品安全监管从“普遍防护”转向“精准治理”,提升了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三、促进产业升级: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
标准不仅是监管工具,更是产业升级的牵引力量。《办法》明确鼓励采用先进标准,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通过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可推动省内食品企业提升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水平;通过建立传统食品的现代标准体系,可助力老字号品牌实现标准化生产与规模化发展。这种“以标提质”的导向,将加速江苏食品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型,增强“江苏制造”食品的核心竞争力。
四、回应民生关切: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已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吃得健康”。《办法》专门规定地方标准应充分考虑特殊人群营养需求和疾病预防需要,允许制定婴幼儿、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营养强化标准。同时,针对江苏省内存在的某些地方性健康问题(如部分地区碘缺乏病),可通过地方标准实施针对性的营养干预。这体现了食品安全治理从“安全底线”向“健康高线”的延伸,展现了卫生健康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专业价值。
五、创新治理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办法》在标准制定程序中设置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环节,建立政府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标准研制机制。这种开放式标准管理模式,既保证了标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又增强了标准的公信力和可执行性,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在标准领域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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