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湖北承检机构数据质量自查新规
食品安全抽检数据,是衡量市场安全状况的“晴雨表”,也是监管决策的“导航仪”。数据的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监管的靶向性和公信力。2026年3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抽检数据质量自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正是为了给这一关键环节装上“质量过滤器”。以下是对这份文件的深度解读。
2026-03-17551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抽检数据质量自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鄂市监食检〔2026〕7号)
本指引适用于承担本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针对抽检过程中样品抽取、信息填报、样品流转、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数据退修等关键环节,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2026-03-13718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市监检测发〔2026〕15号)
为加强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2026-02-26477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贵阳市食品经营者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公告
为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引导食品经营者妥善做好临近保质期食品处置,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健康权,防止食品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2026-01-23968
上海新规落地:拧紧网络食品仓储与提货“安全阀”
为破解网络食品仓储与提货环节监管难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上海市网络食品交易仓储与提货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要求全市相关单位落实执行。此举标志着上海网络食品监管从线上店铺延伸至仓储、提货全链条,为市民食品安全再筑防线。
2025-12-12381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实施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浙市监信〔2025〕4号)
为深入推进“千万经营主体信用工程”建设,健全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提升信用治理能力与水平,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2025-12-05769
乌鲁木齐市网络餐饮外卖员群体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乌市监规(2025)2号)
为规范乌鲁木齐市网络餐饮外卖员(以下简称“外卖员”)群体服务管理,保障外卖配送服务质量与安全,维护消费者、外卖员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乌鲁木齐市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劳动保障权益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乌鲁木齐市网约配送公约》等及政策文
2025-11-20796
双部门联合发力!《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四大核心亮点解读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教体艺厅函〔2025〕30 号》),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该《指引》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核心,围绕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大宗食材的采购验收全流程制定规范,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制度体系的关键举措,其核心内容可从四大维度进行理解。
2025-09-26830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5〕30号)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巩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坚决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
2025-09-26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