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梳理更新本局权责清单,有关事项已报省委编办审核同意。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明确省市场监管局权责事项 869项,其中:行政许可 2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 685项、行政强制 32项、行政裁决 3项、行政奖励 11项、行政监督检查 39项、其他行政权力 22项、公共服务 1项、其他权责事项 53项,现予公布。
权责清单内的事项由对应的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依职责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或责任单位职责如有调整,由调整后的承接部门执行。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2026版).pdf
《甘肃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批)》解读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印发了《甘肃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批)》。该文件是继2023年首批基准发布后,对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2026-03-13849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 (湘应急发〔2026〕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应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规范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 行政检查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 制定本规定。
2026-02-27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