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多样化,消费领域涵盖日常的吃喝住行和培训教育娱乐等各种类型。与此同时,消费者在享受消费带来的便利和满足时也会遭遇一系列问题和陷阱。所以进行理性消费,增强法律意识,谨慎留存证据,依法维护权益是快乐安心消费的一大重要课题。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某进口糖30袋,支付价款2250元。2017年3月10日,糖果从店铺所在地广州市番禹区发货,李先生于2017年3月13日签收货物。后李先生发现涉案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没有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添加了蜂胶这一不能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原料,故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店铺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店铺虽然标注为“全球购认证商家”,但其销售给李先生的诉争食品系“国内现货”,李先生与店铺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店铺作为经营者,销售案涉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涉案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添加了蜂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法院判决店铺承担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责任。
法官释法
本案属于代购中货物为 “国内现货”的情况。代购者从国外购买商品后将商品在其网站上公开上架销售,此时代购者已经取得了现货商品的所有权,其销售给购买人的行为实际上是转卖行为,其与购买人之间形成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故经营者在此种情形下销售的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代购过程中,双方一般借助互联网进行沟通,对于此类聊天记录,消费者应当妥善保管,必要时进行公证。对于商家宣传的产品品牌、质量等关键性要素应当仔细核查,切勿盲目相信而上当受骗。对于代购的产品,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交购物发票的复印件,这些发票属于非原始票据,很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消费者在代购过程中应当详细了解代购商家具体的购买过程等详细信息,对于购买凭证等票据应当积极主张要求。
日期:2021-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