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15类食品83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13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市屯溪区如金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蚌埠市蚌山区鲜乐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君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外婆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淮南市寿县馋小瑜熟食店销售的凉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福达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山楂干(代用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合肥市肥东县张虎文水产批发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池州市石台县元初硒农产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耗氧量(以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淘宝爷爷家的蜜(经营者为济南元朔经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亳州御坊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金桔雪梨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铜陵市开发区苏杭时代超市铜庄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传才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小杂(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安庆惠康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龙门口分店销售的、标称安庆市高记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淡葵,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安市金安区三里桥阿珍水果铺销售的砂糖橘,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鲜尔香食品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土鸡精(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二、合肥市包河区荣晶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铜陵市郊区国庆超市销售的、标称宣城市泾县茂林凤村汪氏食品厂生产的麻油小包酥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四、合肥市老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宿松县新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宿松县顺安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松兹溢香菜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六、合肥市肥东县玟娟鸡蛋批发部销售的鸡蛋,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七、安徽福满家商贸有限公司(淮北)销售的、标称淮北市濉溪县许博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酥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八、阜阳市颍上县新庙千润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顺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甘蔗马蹄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九、安庆鑫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情水意(太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河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日期: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