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端午”食品安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加强粽子生产经营有关风险防控工作提示如下:
一、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粽子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制度,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严格进货查验。粽子生产经营者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染色粽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防控粽子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生产过程控制。要全面检查粽子生产经营者的资质条件、生产加工场所及环境条件等情况,严格管控粽叶清洗、馅料制作、包裹成型、杀菌处理、异物识别、成品包装等关键生产环节,严防原辅料混入异物、微生物超标等风险隐患。
四、严格规范标识管理。粽子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标识标注并严格审核,防止个别生产经营者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虚假宣传、虚标营养成分等问题发生。
五、规范贮存运输。粽子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定期检查库存,防止过期、变质粽子流入市场。要严格按照产品标签标识的贮存条件贮存、运输、销售,防止影响粽子质量安全。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月
日期:2025-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