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类、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蛋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26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608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食用添加剂超标、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现将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福顺全家福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品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巴彦淖尔市临河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污染物超标问题
(一)内蒙古禧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使用的盘(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康诚达餐饮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永记和味豆浆快餐店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川把式串串香鼓楼火锅店使用的杯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菜根香酒店使用的勺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九田家烤肉店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赤峰市松山区松岳街辣嘴鸭餐饮店使用的小碗与水杯(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八)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老诚一锅使用的盘子与小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九)赤峰市松山区海贝尔石磨豆腐王饭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十)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晨丰早餐店使用的餐碗(豆浆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真珍豆浆房那达慕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满洲里市福成摊床(唐福成)销售的花椒粉与干姜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仙季椰子鸡餐饮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x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5日
日期:2025-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