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23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共672批次样品,其中检出1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污染物超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现将抽检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二小蔬菜水果经销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巴彦淖尔市新维利超市有限公司胜利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欧洲假日一亩田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赤峰市红山区盛浩鲜活水产品经销处销售的嘎鱼,孔雀石绿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污染物超标与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南马神庙街九田家烤肉店使用的杯子(自行消毒)中的大肠菌群与碗(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融久火锅店使用的碗与盘(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内蒙古谭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谭记旺品分公司使用的碗、盘、杯(自行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锡林浩特市真珍豆浆房那达慕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中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与盘(自行消毒)中的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五)锡林浩特市康记好粥道饭店使用的圆盘、三角盘、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与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六)赤峰市松山区海贝尔石磨豆腐王饭店使用的盘子(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七)内蒙古蒙亮民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原花生牛轧糖(中度充气糖果),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
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日期:2025-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