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鲜蛋、饮料等29类食品61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2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梁平区大观镇七个包子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云阳县上环万家惠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车蛋糕,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夏津县正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大足区小敏副食经营部销售的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重庆市颐峰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奉节县天天兴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日照宏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烤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市迈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青小米辣(酱腌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迈鸿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重庆钟家辣知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三角骨,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九龙坡区王小果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重庆绿食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永川区邓梅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缘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薄荷棍(薄荷味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重庆冠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渝北区夫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青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5年第16号).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25年第16号).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
日期:202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