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团购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全区社区团购食品生产经营者:
近年来,社区团购成为新兴业态产业,因其便利、实惠等特点深受市民喜爱。为规范社区团购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各社区团购食品生产经营者:
01
资质合法,主动备案
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收集其档案信息。
02
进货查验,过程控制
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落实食品经营过程控制,不得销售“三无”、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禁止销售的食品。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依法召回。
03
环境卫生,防范虫害
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食品按照标签标识要求和有效保质的要求、离墙离地存放,有效防范虫害。
04
外设仓库,明晰责任
在经营场所以外自有或租赁仓库的,应当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委托贮存的,应审核受托主体的资质和贮存能力,在食品贮存合同中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受托主体落实食品贮存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受托贮存的,应当保证食品贮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加强食品贮存过程管理。
05
运输配送,核实资质
食品生产经营者运输、配送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应落实装卸运输主体责任。委托运输配送的,应审核运输、配送主体的资质和能力,在委托运输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食品安全保障责任,并督促受托方按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运输、配送。委托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者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运输、配送的,应当对其是否具备条件进行核实。
06
第三方冷库,备案管理
(一)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且未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冷藏冷冻库所有者(简称“第三方冷库”),应自从事贮存食品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二)“第三方冷库”应查验留存委托方的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委托贮存冷藏冷冻食品的名称、数量、时间、生产日期或批次等内容,并保存至贮存业务结束后2年。要按照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食品标签标识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贮存食品,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
请各社区团购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日期:2025-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