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高湿的环境为细菌、霉菌、病毒等微生物滋生创造了有利条件,也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西藏自治区食药安办针对夏季食品安全作出以下温馨提示。
食品生产者
1.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过程控制。加强采购、存储、使用、运输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特别关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因储存不当受到高温高湿影响,出现腐败变质等问题。
2.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远离污染源,保持清洁、卫生。完善防尘、防鼠、防蝇设施,做好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确保冷藏(冻)、消毒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对应类别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从事食品生产。不得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食品,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加工食品。
食品销售者
1.确保贮存条件。按食品包装上的贮存条件,配备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
2.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通过定期自查,保证贮存场所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防腐防尘等设施设备,并持续有效运行。
3.食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放置。不得将食品挤压存放,不得将食品摆放在户外、窗台等位置,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暴晒。
餐饮服务提供者
1.严格食材采购。禁止采购来源不明的食材;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2.规范加工制作。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控制食物加工制作关键环节,加工制作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油炸面制品(油条等),严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强化清洗消毒。餐饮具采取有效方式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使用集中消毒企业提供的一次性消毒餐具的,应向供应企业索取资质证明和消毒合格证明备查。
4.及时清理库存。餐饮服务单位要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发现有变质食品、原材料的要及时销毁,禁止使用过期食品、“三无”食品。
5.把控外卖食品质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6.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暑期经营的学校(幼儿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履职到位。
消费者
1.选购食品要注意。应选择正规商超、市场购买,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储存条件等信息;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装食品容器上标注的食品标签信息,同时观察辨别食品的色泽、气味等感官性状有无异常,避免购买过期、胀袋、破损、发霉、变色、发臭等异常食品。
2.处理食材要注意。在处理食材前要洗手,刀具、砧板生熟要分开用,定期用沸水或消毒柜进行杀菌;蔬菜、水果彻底清洗,建议去皮食用;熟食品和生食原料分开加工,不混用刀和砧板等工具。
3.储存食材要注意。定期清洁冰箱冰柜;应将熟食、生肉、海鲜等分层密封存放,食品贮藏于密闭容器内,避免苍蝇、蟑螂等动物接触,避免交叉污染;冷藏温度应保持在0—4摄氏度,冷冻食品应按贮存要求保存,熟食室温放置不超过2小时,冷冻食品应避免反复解冻,开封后的熟食或乳制品等即食食品需密封并尽快食用;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应确认无腐败变质,经彻底加热后食用;鲜切水果应尽快食用,不宜长时间存放;凉拌菜、卤味等建议现做现吃,避免隔夜。
4.外出就餐要注意。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条件良好、管理规范的餐饮服务单位,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熟卤肉、凉菜冷食等夏季高风险食品;用餐后应索取并保留好消费票据。
5.冷饮冷食莫贪多。购买冷饮需查看标签,避免食用颜色异常鲜艳或口感刺激的产品;剧烈运动后、空腹或体质虚弱者,应适量饮用冷饮,防止引发肠胃不适。
6.网络订餐要注意。应查看商家是否证照齐全,取餐时要注意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变质情况,取餐后应尽快食用,尽量不网购生食、冷食类等高风险餐食。
7.特殊人群要加强防护。老人、儿童、孕妇及免疫力较弱人群,因肠胃功能相对脆弱,应更加注意饮食卫生,尽量避免食用高风险食品。
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期:202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