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东营市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快捷办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更好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申请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及其授权同意的生产、经营企业为广告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申请应当依法向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代理人等广告主所在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中只宣传产品名称的,无须申请广告审查。
二、广告审查申请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广告审查表》,与发布内容一致的广告样件以及下列合法有效的材料: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三)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三、办理方式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事项全程网办。
(一)网办地址
登录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事项办理,我要申请-广告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点击办理,进入申报填报页面后按照流程申报。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后,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准予许可决定书。
(二)咨询方式
申请、审查咨询电话:0546-8325778
(三)办理时限
广告审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四、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最短的有效期一致。
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五、注销广告批准文号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继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并应当主动申请注销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一)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
(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被撤销、注销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日期:2026-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