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5日,泰国卫生部起草并发布《关于含兽药残留食品的部级公告(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8月30日。此次修订将整合此前多个相关公告,统一规定含兽药残留食品的标准。
核心内容包括:禁止在食用动物中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β-激动剂等16种物质,因其对健康风险高且无法设定安全残留限量,相关食品禁止生产、进口或销售。同时,规定了98种兽药在各类动物组织、奶、蛋及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其中大部分限量依据泰国人群膳食暴露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检测方法须采用ISO/IEC 17025认证实验室下的国际公认方法,对于禁用物质,方法定量限需低至0.25-2.0ug/kg不等;对于有MRL的物质,定量限需达到MRL值的0.2至0.4倍。
分析提醒:
新规明确禁用氯霉素等16种高风险物质并实行“零容忍”,同时基于本土膳食暴露评估制定了98种兽药的MRL标准,要求禁用物质检测定量限低至0.25-2.0μg/kg、合规物质定量限达MRL值的0.2-0.4倍且须采用ISO/IEC 17025认证实验室方法;企业应即刻排查禁用物质风险、对标泰国本土MRL调整用药方案、升级检测能力,并在8月30日前通过官方渠道提交反馈以争取合理过渡期,确保产品合规准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food.fda.moph.go.th/press-release/veterinary-medicine69/
日期:2026-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