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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修订有条件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的检疫条件部分规定

   2015-12-31 厦门WTO工作站584
核心提示:2015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94611A号公告,预告修正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乙、有条件输入

    2015年12月25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41494611A号公告,预告修正“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检疫规定”乙、有条件输入植物或植物产品的检疫条件部分规定,60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此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有:

    1. 新增第三十七项、第三十八项和三十九项,关于南芥嵌纹病毒、马铃薯纺锤形块茎类病毒和香瓜茄嵌纹病毒的检疫条件。

    2. 在有害生物列表中新增21种昆虫类、1种螨类、1种细菌类、3种杂草类和1种软体动物类。

    3. 新增台北港为散装木材输入港口。

    4. 因含砷药剂具有高毒性,故在木材处理剂中删除铜铬砷(Copper Chrome Arsenic)和砷(Arsenic)。

    5. 在木材处理法中删除药剂撒播法。

    详细信息参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173
 




日期:2015-12-31
 
地区: 台湾
标签: 修正
行业: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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